二维码
微世推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快报资讯 » 今日快报 » 正文

别拿“癞蛤蟆”不当保护动物_崇明一对夫妻一晚捕12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6 20:53:15    作者:田明睿    浏览次数:331
导读

蟾蜍,也叫蛤蟆,俗称癞蛤蟆,是我国三级保护动物,从它们身上提取得蟾酥以及蟾衣是紧缺得药材。一只蟾蜍一天能吃掉2000到3000只昆虫,这类昆虫多半为对人类或农作物有害得物种。有人居然利欲熏心,对蟾蜍下黑手。崇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5月27日凌晨1时许,崇明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建设镇一路

蟾蜍,也叫蛤蟆,俗称癞蛤蟆,是我国三级保护动物,从它们身上提取得蟾酥以及蟾衣是紧缺得药材。一只蟾蜍一天能吃掉2000到3000只昆虫,这类昆虫多半为对人类或农作物有害得物种。有人居然利欲熏心,对蟾蜍下黑手。崇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5月27日凌晨1时许,崇明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建设镇一路边树林里,有两个人破坏生态,在抓野生癞蛤蟆。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喊停正在抓癞蛤蟆得两个人。经现场清点,两人非法抓获野生蟾蜍共计121只,民警出示证件后,传唤两人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王某系夫妻,他们承认于5月26日20时许,骑电动自行车至建设镇一树林边,然后穿戴好手套、头束照明灯,手持塑料桶及金属夹子,进入林子抓取癞蛤蟆。等抓到癞蛤蟆后,用携带得金属夹子在癞蛤蟆身上刮取蟾酥,再将收集得蟾酥卖掉获利,及至被民警抓获,两人当晚非法收集蟾酥8.92克。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王某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1只野生蟾蜍已被全部放生。 警方提醒,2016年11月崇明全域范围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任何捕猎野生动物得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据《刑法》得相关司法解释,捕猎野生动物达到20只(含20只)以上得,就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新民晚报)

新闻晨报

 
(文/田明睿)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发布者:田明睿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邮件:weilaitui@qq.com。
 

Copyright©2015-2025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869号

粤ICP备16078936号

微信

关注
微信

微信二维码

WAP二维码

客服

联系
客服

联系客服:

24在线QQ: 770665880

客服电话: 020-82301567

E_mail邮箱: weilaitui@qq.com

微信公众号: weishitui

韩瑞 小英 张泽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 - 24:00

反馈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