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微世推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快报资讯 » 创业项目 » 正文

注意啦_客车乘客未系安全带也违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0 00:07:26    作者:何海    浏览次数:341
导读

驻马店网讯(感谢 刘永奇 通讯员 尼铁中)2021年11月11日上午,上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外勤民警在223省道上蔡县李斯楼路段安全巡逻时,对一辆车牌号为豫QC3××0客车例行安全检查,发现该车上部分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一条规定,当即对未系安全带得乘客进行警告

驻马店网讯(感谢 刘永奇 通讯员 尼铁中)2021年11月11日上午,上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外勤民警在223省道上蔡县李斯楼路段安全巡逻时,对一辆车牌号为豫QC3××0客车例行安全检查,发现该车上部分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一条规定,当即对未系安全带得乘客进行警告,并责令其系好安全带。同时,提醒乘客自觉养成乘车系好安全带得良好习惯,为自己生命安全负责,确保出行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得,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得,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上蔡交警提醒: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如果遇到碰撞或者是意外需要紧急制动时,产生得巨大惯性会使人得身体撞向前面得座椅靠背或挡风玻璃,发生碰撞产生巨大伤害。上车第壹件事,都应该是系好安全带。遇到碰撞或者是意外,安全带可以将人牢固地拴在座椅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减轻驾乘人员受伤得程度。安全带,生命带。驾乘客、货车出行,切记: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

 
(文/何海)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何海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邮件:weilaitui@qq.com。
 

Copyright©2015-2025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869号

粤ICP备16078936号

微信

关注
微信

微信二维码

WAP二维码

客服

联系
客服

联系客服:

24在线QQ: 770665880

客服电话: 020-82301567

E_mail邮箱: weilaitui@qq.com

微信公众号: weishitui

韩瑞 小英 张泽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 - 24:00

反馈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