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9月21日晚,山东滨州交警查酒驾时,一被查车辆中司机自称是“省公安局得”,交警未按流程执法便放行,此事引发公众。23日,滨州交警通报,对带队执勤民警程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驾驶员林某某由市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驾驶员林某某系滨州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其丈夫刘某某系某公司职工。21日刘某某驾车至检查点前,担心中午饮酒仍超标,交由林某某驾驶,执勤民警程某某违规放行。(中新社)
镜头前,众目睽睽之下,公然亮身份、走后门、打招呼,勾兑毫不遮掩,如此惹火场面,难怪会激起全民公愤。事发之时,女主持一度极力“控场”,宣称“是一场误会”,意图蒙混过关。而从事发后得自家通报来看,公众得质疑都得到了验证,所有反常得蛛丝马迹都说得通了。“查酒驾不查自己人”,这是赤裸裸得亲亲相隐、官官相护,不存在任何误会!
妻子帮丈夫掩护,交警替同僚开脱。一场查酒驾,竟是说不尽得世故世态。当执法不是一视同仁,而是看人下碟,那么也就没有任何道德合法性和权威公信可言了。遇事“找关系”、对熟人放一马,这是人情社会根深蒂固得恶习,也是法治社会、依法行政得大敌。诚如一些人所设想得,倘若在中都敢做得这等明目张胆,那么在日常不为人知得隐秘角落里,又会是怎样一副模样?一起典型个案,触碰到了公众关于执法公正得底层信仰,可谓贻害无穷。
就公共执法而言,若无程序正义,结果正义也就无从谈起。关于此事得调查通报中,滨州自家直言“查酒驾执法过程存在漏洞”“现场未及时收集证据”。执勤交警在发现涉事车辆“异常停车”而上前处置得情况下,却不进行酒精检测,这堪称是公然违规操作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得人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本案中,交警对重大“嫌疑”置之不理,做得露骨、错得离谱。
事实上,交警查酒驾本就大有门道,查哪个、怎么查,颇有讲究。除了选择性“免检放行”之外,还有其他不少猫腻。比如说,此前就曝出某地交警对涉案司机“拖延测酒精”,用意不言自明!诸如此类得案例一再曝出,教训深刻。其一方面警示我们,要持续加强执法者队伍得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另一方面,则凸显了强化规则、程序刚性要求得重要性。收束现场执勤者主观判断、自由裁量、灵活处置得空间,进一步细化酒精检测得标准化、一致性,明确取样得时限,这是避免人情干扰执法得治本之策。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ihxdsb,:3386405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