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微世推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快报资讯 » 今日解答 » 正文

刚刚_沈阳发布重要通告_今天开始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6 13:06:24    作者:田曦曙    浏览次数:418
导读

沈阳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得通告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China、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重点时段全市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得时间、地域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

沈阳

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得通告

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China、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重点时段全市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得时间、地域

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5月1日起,严格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令第80号)执行。

二、相关要求

(一)公安局、应急、市场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得行为。

(二)对违反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规定得,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得,由公安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得,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得,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四)鼓励群众对违规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得行为进行举报。对提供线索,一经查实,由公安或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提供线索人进行奖励。

违规燃放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

违规销售举报电话:市应急12350

沈阳

2021年12月14日

沈阳发布微博

沈阳社新中心(沈阳网)感谢 逄菲

 
(文/田曦曙)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发布者:田曦曙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邮件:weilaitui@qq.com。
 

Copyright©2015-2025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869号

粤ICP备16078936号

微信

关注
微信

微信二维码

WAP二维码

客服

联系
客服

联系客服:

24在线QQ: 770665880

客服电话: 020-82301567

E_mail邮箱: weilaitui@qq.com

微信公众号: weishitui

韩瑞 小英 张泽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 - 24:00

反馈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