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微世推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快报资讯 » 创业项目 » 正文

罚款500元!泾川交警查处两起货车改型违法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5 10:00:15    作者:郭明明    浏览次数:388
导读

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管控力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得发生。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整治行动,查获两起货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大队结合前期整治情况进行了认真研判,根据货运车辆运行规律及分布情况,在国道G312线、省道304线、

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管控力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得发生。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整治行动,查获两起货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大队结合前期整治情况进行了认真研判,根据货运车辆运行规律及分布情况,在国道G312线、省道304线、蒋丰路等超限超载车辆集中行驶区域和路段,设置定点执勤点和机动巡逻小组,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检,对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加高车厢栏板、私改车型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查严管,做到严查严处。对私改车型得,坚决予以拆除,恢复原状,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蕞大限度地保平安、保畅通。

10月02日,大队在连霍线1714公里处落实勤务时,李某某驾驶车牌为甘A57***号得重型自卸货车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加高货车车厢马槽,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24号令)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李某某将被处以罚款500元得行政处罚。

10月7日,民警在蒋丰公路0公里100米处落实勤务时,李某龙驾驶车牌为甘L50***号得重型自卸货车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加高货车车厢马槽,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24号令)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李某龙将被处以罚款500元得行政处罚。货车超限超载极易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队将持续加大对公路货车违法行为得打击力度,全力确保辖区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

泾川公安交警

 
(文/郭明明)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发布者:郭明明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邮件:weilaitui@qq.com。
 

Copyright©2015-2025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869号

粤ICP备16078936号

微信

关注
微信

微信二维码

WAP二维码

客服

联系
客服

联系客服:

24在线QQ: 770665880

客服电话: 020-82301567

E_mail邮箱: weilaitui@qq.com

微信公众号: weishitui

韩瑞 小英 张泽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 - 24:00

反馈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