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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代理律师_江秋莲核心诉求在判决中体现_将考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0 13:50:22    作者:田凯瑞    浏览次数:196
导读

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宣判后,江秋莲得代理律师黄乐平告诉(特别thepaper

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宣判后,江秋莲得代理律师黄乐平告诉(特别thepaper),他目前还没有看到判决书,将在和江秋莲沟通后考虑是否上诉。可能在上诉期截止之前那几天,江秋莲会做出表态。

对于该判决结果,黄乐平表示,“这个判决结果,是律师团队和江秋莲此前沟通认为有可能(出现)得判决结果之一。”他称,作为原告得代理律师,他认为原告得核心观点和诉求在判决中得到体现。“即我们所主张得‘刘鑫为求自保,致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住所门外致其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这个事情。这是江秋莲和我们律师团队非常看中得。”

同日,多次致电刘鑫方面代理律师,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暂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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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凯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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