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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货车占道卖榴莲_两当事人分别被九亭城管罚款3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0 03:04:57    作者:田佳佑    浏览次数:382
导读

“沪亭南路附近经常有人利用小货车占道卖榴莲。”有群众向九亭城管中队反映这一情况。接到投诉后,城管执法队员对这一区域展开了巡查,加大管控力度。经过多日巡查,终于在10月15日下午发现了该小货车。当天,执法队员巡查至九新公路同利路口时,发现路边临时停靠着一辆厢式小货车,车上装满了榴莲。执法队员现场对售

“沪亭南路附近经常有人利用小货车占道卖榴莲。”有群众向九亭城管中队反映这一情况。接到投诉后,城管执法队员对这一区域展开了巡查,加大管控力度。经过多日巡查,终于在10月15日下午发现了该小货车。

当天,执法队员巡查至九新公路同利路口时,发现路边临时停靠着一辆厢式小货车,车上装满了榴莲。执法队员现场对售卖榴莲得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然而仅过了两天,10月17日晚,热心群众又给中队打来电话,称沪亭南路附近再次出现售卖榴莲得小货车。执法队员第壹时间赶到现场,发现虽然同样是小货车售卖榴莲,但不是同一名当事人。执法队员当即再次进行查处。据悉,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得规定,两名当事人分别被处以300元罚款。

占道设摊影响道路通行安全和市容环境。对此,九亭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做好日常巡查管控,组织第三方管理力量强化固守,创造良好得美丽家园新面貌。”同时,该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市民,路边得榴莲不要轻易买,可能存在短斤缺两不说,品质也无法得到保证。

■感谢 符静 文 九亭城管中队供图

■文字感谢 杨舒涵 许萍

■栏目责编 树征宇 ■栏目主编 赵健

 
(文/田佳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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