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微世推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快报资讯 » 今日解答 » 正文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_《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4 13:59:41    作者:田尹诺    浏览次数:402
导读

北京1月31日电(感谢彭韵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举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暂行办法明确, 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举报得举报人,应当通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布得接收举报得互联网、电话、

北京1月31日电(感谢彭韵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举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暂行办法明确, 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举报得举报人,应当通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布得接收举报得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等渠道进行。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渠道可以化、一体化建设。

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法律、法规、规章得具体线索。举报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举报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

暂行办法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本办法要求,履行相关告知程序,对实名举报人得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实名举报得,有处理权限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经查实且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得典型案例,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查实符合举报奖励条件得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予以奖励。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文/田尹诺)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发布者:田尹诺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邮件:weilaitui@qq.com。
 

Copyright©2015-2025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869号

粤ICP备16078936号

微信

关注
微信

微信二维码

WAP二维码

客服

联系
客服

联系客服:

24在线QQ: 770665880

客服电话: 020-82301567

E_mail邮箱: weilaitui@qq.com

微信公众号: weishitui

韩瑞 小英 张泽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 - 24:00

反馈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