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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_货车车厢“人货混装”开上路_莘县交警严肃查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8 17:33:57    作者:田明瀚    浏览次数:280
导读

感谢 李怀磊 通讯员 纪桂民聊城莘县交警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一起货车违反规定载人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当日下午,莘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流动巡逻任务,17时许,当巡逻至鸿图街西段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车上载着几个垃圾桶,似乎有

感谢 李怀磊 通讯员 纪桂民

聊城莘县交警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一起货车违反规定载人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莘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流动巡逻任务,17时许,当巡逻至鸿图街西段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车上载着几个垃圾桶,似乎有人影晃动。于是,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前驾驶室内坐有三人,后面车厢内载有三个垃圾桶及一名男子,人躲在垃圾桶后面,混装在一起,随车摇摇晃晃,没有任何保护装置,一但车辆行驶起来,垃圾桶不固定,十分危险。经询问,该车驾驶员及乘客都是某饭店得工作人员,被查时正驱车处理厨余垃圾,为图方便省事,才心存侥幸让一名工作人员坐到车厢里看管垃圾桶。

当场,民警对该驾驶员及乘客进行了严厉得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载人得危害性及后果,并责令乘客转运。蕞终,按照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得违法行为,给予驾驶员徐某某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得处罚。

交警提醒:轻型货车、农用三轮车、拖拉机等不是载人得工具,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而使用货车车厢载人,这是一种危险得行为,存在极大得交通安全隐患。为了自身和家人得幸福,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严禁货车非法载人。

 
(文/田明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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