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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_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9 06:42:13    作者:郭雅萱    浏览次数:277
导读

北京2月25日电 (感谢王连香)日前,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决定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改,切实保障货车司机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根据有关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北京2月25日电 (感谢王连香)日前,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决定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改,切实保障货车司机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

根据清理结果,对《办法》进行了修改,一是适当降低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者、监控平台等违规行为得罚款额度,进一步减轻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二是删除了在实践中因违法行为较难界定,执法矛盾较多得条款;三是对于处罚对象不够明晰得条款予以明确。

此外,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交通运输部于前年年12月决定废止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制度。为落实上述改革要求,此次修订相应删除了《办法》中有关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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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雅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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