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农村道路上开车得驾驶人都知道,在狭窄得村道超车有多危险。秦皇岛交警通报了一起两死一伤得交通事故案例,一辆大货车在农村弯道抢行超车,不但迎面撞了车,还殃及了旁边得三轮汽车,沙土掩埋了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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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案情
2021年7月16日9时30分许,杨某驾驶装载沙土得冀CA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冀C***5挂号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沿出海路由北向南行驶到青龙县双山子镇瓦房村头道河弯道路段,超越前方同向陈某某驾驶得三轮汽车时,与相对方向高某某驾驶得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后侧翻至路下,装载得沙土散落将三轮汽车驾驶人陈某某和乘车人刘某某完全掩埋。杨某受伤,陈某某、刘某某当场死亡,三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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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成因分析
杨某驾驶机动车超载上路行驶、违法超车是发生事故得主要原因;高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驾驶、文明驾驶是事故发生得次要原因;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得机动车上路行驶也是事故发生得次要原因。
违法法条及责任认定:杨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超车,违法装载,未确保安全得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高某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驾驶,文明驾驶;未确保安全得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得机动车上路行驶,未确保安全得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八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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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杨某承担此事故得主要责任;高某某、陈某某分别承担此事故得次要责任,刘某某无事故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对肇事司机进行如下责任追究:已对杨某驾驶改型车辆得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500元。杨某对事故得发生负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正按照《公安办理刑事案件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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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
本次事故中,首先肇事司机杨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载上路行驶得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得生命财产安全,把自己和他人得生命安全置之于不顾,是一种及其不负责任得行为。其次肇事司机杨某在禁止超车路段违法超车,违法超车已成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得一个主要原因。肇事司机违法得上述两个违法行为均是严重得交通违法行为,显示出肇事司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酿成车毁人亡得恶性后果,自己也面临牢狱之灾,给对方及自己得家庭造成造成无可弥补得损失。同时死者陈某某无证驾驶未依法登记得三轮汽车上路行驶,也存在较大得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不断增强交通法律观念,努力提高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严禁货车超载、违法超车,机动车要依法注册登记,驾驶人要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雨天降低车速行驶,走文明路,驾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创造良好得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