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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至2月23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3 16:33:57    浏览次数:297
导读

新疆1月26日,乌鲁木齐市40多万中小学生将迎来寒假,寒假时间自1月26日至2月23日;第二学期定于2月25日报到,2月26日开学,7月5日放假。新疆晨报记者今天(1月13日)从乌鲁木齐获悉,在公布寒假时间的同时,乌鲁木齐

新疆1月26日,乌鲁木齐市40多万中小学生将迎来寒假,寒假时间自1月26日至2月23日;第二学期定于2月25日报到,2月26日开学,7月5日放假。

新疆晨报记者今天(1月13日)从乌鲁木齐获悉,在公布寒假时间的同时,乌鲁木齐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社会教育资源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教育,因地制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精心设计并组织“优良家风我传承、文明礼仪我行动”、 “体验传统年俗,弘扬优秀文化” 、“寻访道德榜样,传承中华美德”等主题活动。

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发学生假期社会实践登记卡等方式,对假期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方式和要求进行专项安排,督促学生主动到社区报到,通过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多种方式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学校实际落实“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一交友”工作要求,开展师生间、学生间互拜互访融情教育活动。

乌鲁木齐要求,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防不法侵害、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拒绝进入游戏厅、营业性歌厅舞厅、营业性网吧、酒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对于假期作业,乌鲁木齐要求依然以“减负”为主,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名义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各区(县)教育局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违反相关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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