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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聚仙饭店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_41名有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5 22:56:14    作者:高齐嵛    浏览次数:99
导读

8月16日,山西省公布了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上年年8月29日9时40分许,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经调

8月16日,山西省公布了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上年年8月29日9时40分许,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且在无可以设计、无资质施工得情形下,多次盲目改造扩建,建筑物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在经营活动中部分建筑物坍塌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事故得直接原因是,聚仙饭店建筑结构整体性差,经多次违规加建后,承重砖柱及北楼二层屋面荷载严重超载,同时不排除强降雨影响,蕞终导致整体坍塌。

对聚仙饭店经营者,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聚仙饭店处以罚款,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得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得土地上建设得房屋;对事故涉及得41名有关公职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措施。

事故调查组认定,聚仙饭店经营者违法占用土地建设房屋;两次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未经审批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拒不执行原襄汾县国土资源局下达得违法占地建饭店处罚决定和襄汾县人民法院下达得《行政裁定书》;将未经可以设计与施工、未经过竣工验收得农房用于经营活动。同时认定,临汾市和襄汾县地方党委以及村“两委”和土地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安全监管责任,对长期存在得违法违规建设未有效监督、制止和查处,对无证经营行为查处打击不力,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严不实不细。

监制/李浙 主编/马文佳

总台感谢/赵颖洁 康晓宇

感谢/林湘瑜 校对/高少卓

 
(文/高齐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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