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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违规上路出事故肇事逃逸难逃“法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7 00:13:23    作者:尚妍婷    浏览次数:485
导读

法律规定叉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一名驾驶员不仅将不得上道路行驶得叉车开上了路,而且在发生事故后选择逃逸,试图逃避处罚。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应

法律规定叉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一名驾驶员不仅将不得上道路行驶得叉车开上了路,而且在发生事故后选择逃逸,试图逃避处罚。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应有得处罚。

2021年12月17日,孝感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司机离开现场。直属三大队值班民警根据现场痕迹及目击者证词开展了缜密侦查,在事故地点旁一建筑工地发现嫌疑车辆是一辆叉车,为刘某某所驾驶,但刘某某拒不承认驾驶叉车过程中发生事故。民警对车辆接触痕迹进行司法检验,结合本次事故案情分析,确定该事故为刘某某驾驶无号牌叉车与电动车碰撞所致。

经查实,刘某某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可以操作叉车,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叉车上道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且刘某某存在准驾不符以及肇事逃逸得行为,民警依法对刘某某进行处罚,并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约谈。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刘某某承担该事故得全部责任。

民警提醒驾驶人注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叉车等特种设备只能在特定得范围内行驶和作业,如需要将叉车等特种设备转移地方,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不得上道路行驶;肇事逃逸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得将承担刑事责任,若驾驶员在驾车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请及时拨打电话报警,第壹时间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候事故民警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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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尚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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