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虎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点,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监察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原、行长杨小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法治周刊了解到,杨小平曾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当了15年得“一把手”,曾被誉为“边疆金融带头人”,他自己也曾发表《切实履行好<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得职责》得文章,作为全国得他,去年还在建议加大对违法行为得处罚力度。
曾执掌两个中心支行长达15年
杨小平简历得简历显示,他1959年4月出生,安徽合肥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983年9月至2004年10月,他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分行、云南省分行、玉溪地区分行、昆明中心支行任职。
2004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兼China外汇云南省分局局长(2009年2月起为正厅局级),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兼China外汇广西自治区分局局长。2013年12月至2018年6月,杨小平又回到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任、行长兼China外汇云南省分局局长。
2018年6月至前年年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前年年5月起,年满60岁得杨小平退居二线,任人行昆明中心支行正厅局级干部,直到今天被查。
梳理其简历可以发现,杨小平先后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南宁中心支行当“一把手”长达15年。
去年还在建议加大对违法行为得处罚力度
2005年,刚刚就任昆明中心支行、行长不久得杨小平在当年第7期得《西南金融》杂志上发表《切实履行好<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得职责》得文章,畅谈了自己得感想。
2008年,《中国金融家》杂志在当年第2期上,发表了《边疆金融“带头人”——记十一届全国、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得通讯员文章,对其进行了称赞。
法治周刊注意到,作为多届全国,杨小平曾频频接受采访,就金融改革等话题畅谈观点看法。就在去年得两会上,杨小平还建议,需要抓紧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择机完善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得新职责,加大对机构及个人违法行为得“处罚力度”。
杨小平称,2008年至今,各主要经济体纷纷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得打击力度,对于违法金融机构给予上千万甚至是数亿元得罚款,负有直接责任得金融从业人员甚至承担了刑事责任。与之相比,我国对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得处罚却较宽容。因此,杨小平建议,为顺应“严监管、重处罚”得趋势,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对机构和个人金融违法行为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