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可以服务机构
注意啦!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可以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得公告》(公告前年年第43号)第壹条第二款规定:“延长专项业务报告信息采集时限。将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报送专项业务报告信息得时限,由完成业务得次月底前,调整为次年3月31日前。”
专项报告采集如何办理?请跟申税小微一起往下看吧!
报送路径: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可以服务机构管理—— 其他涉税可以服务机构管理——涉税可以服务专项报告
登录电子税务局,菜单栏“我要办税”,“涉税可以服务机构管理”。
跳转后,“涉税可以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可以服务机构管理”——“涉税可以服务专项报告”。
“
第
一 步
”
填写表单,完成后下一步。
进入页面后,【已签订协议】按钮,选择需要进行专项报告出具得协议。
选择记录后确定按钮,页面自动带出协议相关信息;
如实填写表单项,填写完成,下一步进行专项报告填写。
只能填写上一步选择得服务项目对应得内容,填写完成后下一步。
二 步
”
预览提交和签名确认。
【确定】,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证书签名确认。
三 步
”
事项办理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