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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_下周这两天_这些社保业务暂停办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1 08:41:58    作者:田原上    浏览次数:354
导读

11月17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市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得通告”,以下为全文: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有关单位:根据《市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得通知》(津发〔2021〕24号),为确保本年度社会保

11月17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市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得通告”,以下为全文: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得通知》(津发〔2021〕24号),为确保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税务局将于2021年11月21日0时至11月22日24时期间对社会保险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升级。届时,将暂停办理部分社会保险费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社部门暂停及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得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业务自2021年11月21日起暂停办理,自2021年11月23日起恢复办理。

二、税务部门暂停及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得申报、缴费业务自2021年11月21日起暂停办理,自2021年11月23日起恢复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得申报、缴费业务自2021年11月21日起暂停办理,自2021年11月22日起恢复办理。

三、医保部门相关待遇办理安排

拟补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得缴费人,需于2021年11月21日前完成缴费,以确保在相关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特此通告。

市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2021年11月17日

天津网

 
(文/田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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