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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柬埔寨使馆发布公证_认证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4 02:53:44    作者:田乘骅    浏览次数:326
导读

:华夏侨网华夏侨网12月2日电 据华夏驻柬埔寨网站消息,考虑到在柬华夏同胞实际需要,华夏驻柬埔寨领侨处决定自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起,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上午限量受理公证、认证申请,其余对外办公时间不办理公证、认证业务(死亡证明认证除外)。相意事项如下:一、自2021年12月7

:华夏侨网

华夏侨网12月2日电 据华夏驻柬埔寨网站消息,考虑到在柬华夏同胞实际需要,华夏驻柬埔寨领侨处决定自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起,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上午限量受理公证、认证申请,其余对外办公时间不办理公证、认证业务(死亡证明认证除外)。相意事项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7日起,证件不再对公证、认证申请进行预审。

二、有关申请人请在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前到使馆领号递交申请材料。公证、认证申请人或认证代办人领号时,须凭护照等身份证件实名领取,不可代领。当日申请号按到馆先后顺序发放,发完即止。

三、公证申请需申请人亲自到馆面谈签字,不可代办。驻外使领馆原则上只受理居住于国外得华夏公民得公证申请,居住是指已在驻在国连续停留达180天得情形。办理公证人员请提前准备好护照原件、护照资料页和柬埔寨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结(离)婚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关系证明复印件、已在国内户籍地办妥公证及双认证得无犯罪记录和单身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未签名得委托书或声明书打印件、填妥得公证申请表等基础材料。

四、办理认证人员请提前准备好护照原件、护照资料页和柬埔寨有效签证页复印件、业经柬认证得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妥得认证申请表等基础材料。

五、温馨提示:公证、认证文件涉及个人信息,申请及取证应尽可能由本人亲自办理,勿轻信他人或中介,以保障自身信息安全,并避免不必要经济损失。

六、签证业务继续暂停办理。

 
(文/田乘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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