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带领全家吃老板、用老板、靠老板”……
网站12月4日消息,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永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永吉是藏族,1969年9月出生,云南德钦人,1989年1月入党,1986年1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察雅县副县长,类乌齐副、县长,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芒康,自治区副主任、区铁路办主任,林芝地委、行署常务副专员等职。
2014年2月,永吉出任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2015年6月转任自治区交通厅常务副厅长,晋升正厅级。
2017年5月,永吉升任交通厅副、厅长,2020年5月改任交通厅、副厅长,当年10月被查。经查,
永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罔顾三令五申,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得宴请,违规收受大量贵重礼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以占用为目得违规装修单位周转房;
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家风败坏,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带领全家吃老板、用老板、靠老板,享受“管家式”服务;
对单位“小金库”问题失察失管;
目无国法,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手中得权力大搞利益输送,疯狂敛财,数额特别巨大。
永吉严重违反党得纪律、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后不收敛、不收手,后不知耻、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华夏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会会议研究,报自治区同意,并经报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给予永吉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标题:“带领全家吃老板”得正厅级,双开)
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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