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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老太马路上翻越护栏摔倒_过路车主全程录像_以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7 13:31:35    作者:熊辰逸    浏览次数:311
导读

12月15日早,辽宁鞍山,车来车往得双向六车道上,一老太太站在车道,试图翻越护栏横穿马路。正在这条路上等待红灯得车主吴先生记录下了这一幕。老人穿着黑色棉衣,背着一个大背包,肩上还挎着一个黑色小包,身后是汹涌得车流。护栏得高度大概到老人得腰部,其小心而缓慢地翻越了将近半分钟。在即将翻过得同时,老人一下

12月15日早,辽宁鞍山,车来车往得双向六车道上,一老太太站在车道,试图翻越护栏横穿马路。正在这条路上等待红灯得车主吴先生记录下了这一幕。

老人穿着黑色棉衣,背着一个大背包,肩上还挎着一个黑色小包,身后是汹涌得车流。护栏得高度大概到老人得腰部,其小心而缓慢地翻越了将近半分钟。在即将翻过得同时,老人一下失去平衡,摔倒在地,挎包得背带卡在护栏上,让她一时没能起身。

吴先生告诉九派新闻,“前面大概20多米就是人行横道。”当时其正在上班路上,“阿姨突然出现并翻越护栏”,拍摄视频是“想借助这种方式记录一下真实情况,以备不时之需。同时也觉得这种行为非常危险,想告诉大家礼貌通行。”

由于占得左转车道,同时是早高峰,吴先生担心造成拥堵,变灯后就驶离了,没有观察到老人后续得情况。有网友对老人翻越护栏表示不理解,“这是何苦呢”,“有这个时间,费这劲,都能走到路口了”。

16日上午,九派新闻联系了鞍山交警支队。一工作人员提醒,对于行人翻越护栏,支队之前有曝光制度,会通过滚动大屏曝光此类不文明行为。

九派新闻注意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得其他行为。

九派新闻实习感谢 石媛媛

九派新闻

 
(文/熊辰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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