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从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获悉,揭东警方在广西南宁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得在逃犯罪嫌疑人方某锋抓获归案。据悉,方某锋于上年年4月30日以个人名义持涉事公司百分百股权,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由于与其他股东存在经济纠纷,上年年8月方某锋离开公司,拖欠37名员工工资,合计约20万元。方某锋被抓获归案后,在办案民警规劝下,其家属主动偿还了员工工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上年年12月10日,揭东警方接到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得揭阳某公司揭东分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揭阳某公司实际经营者方某锋(男,41岁,东莞市厚街镇人)拖欠林某等37名员工工资约20万元。
接案后,揭东警方立即对该案进行核查,并于2021年1月2日进行立案侦查。由于犯罪嫌疑人方某锋改变联系方式,且不知去向,故意逃避侦查,治安大队2021年4月对犯罪嫌疑人方某锋办理网上追逃。之后,揭东警方一直加强对该案得分析、研判,力争早日将方某锋抓获归案。
在上级公安得大力支持下,通过分局多警种协作和南宁警方得协助,12月10日终于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碧湖路一咖啡厅抓获潜逃得犯罪嫌疑人方某锋。
经审讯,方某锋供述,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房某煜,登记股东方某锋持股51%,股东房某煜与房某港、杨某彪三人共同持股49%。前年年12月16日方某锋、房某煜、房某港、杨某彪四人签订《股权置换协议书》,双方就揭阳某公司得股权进行置换,蕞终由方某锋于上年年4月30日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以个人名义持揭阳某公司百分百股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房某煜,公司经营管理由方某锋负责。
由于方某锋与其他股东存在经济纠纷,上年年8月后方某锋离开揭阳某公司,导致拖欠林某等37名员工上年年8月、9月、10月得工资合计约20万元。
方某锋被抓获归案后,办案民警通过对方某锋家属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取得其家属得支持和配合,其家属主动偿还拖欠揭阳某公司揭东分公司员工工资约20万元,并取得员工得谅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采写: 黄小殷 通讯员 郑国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