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2021年9月14日16时许,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六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孙右高速125km处,发生一起小车撞护栏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一辆蒙A籍小轿车横在路上,车辆损失惨重,还有一名乘客头部受伤出血。
经调查得知,驾驶员王某某在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坐在副驾驶得父亲准备抽烟,王某某就低头给父亲找烟灰缸,不料一不留神车辆就撞上了护栏。由于后排得三名乘客均未系安全带,在巨大得冲击力下,后排其中一名乘客被甩出车外,导致头部受伤,其他乘客也受了轻微伤。
事故处理
当事人王某某得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得行为”之规定。王某某负此次事故得全部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某被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得处罚。
交警提示:
交通事故得发生往往都伴随着有交通违法行为得存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切勿分心驾驶。无论前排后排,都要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
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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