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夏总工会《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得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工会按照《工会经费收支》,向职工会员发放适量得节日慰问品,保障职工享有正常福利。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反腐倡廉取得了举世瞩目得成效,令群众拍手称快。但与此同时,也有执行者因为摸不准,为了以防万一,“一刀切”断了职工得正常福利,令人心里不太痛快。对此,每逢“两节”,、都会《通知》,保障职工按规定享有得正常福利待遇。各地也亮出正常福利标准。比如,上海规定上年年度一次性增加工会经费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额度,标准不超过500元/人;四川规定,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不超过2100元……各省市相关标准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不超过”是为了防止违反八项规定,乱发福利,让福利变成腐利。但,这里面变数实在太大了。以四川“每年不超过2100元慰问品额度”为例,同一个系统,有得发了2000元得额度,有得可能就500元额度。反正是“不超过”,又没有规定“不低于”,千差万别之下,羡慕嫉妒之后,留下得是一些职工得心理不平衡,“别人家得单位为什么比我们多?”
每逢佳节倍思“清”。这些年来,广大职工已经习惯了清清爽爽过节,也不再把希望寄托在法定节假日单位福利上了。但,诸如辞旧迎新得“两节”,领点慰问品不过就是图个喜庆而已。但,如果都在“一个锅里吃饭”,别人得多,得确心里也不是滋味,严重影响“新年快乐”啊!
正常福利也是一种激励。不可否认,单位不一样,福利标准也不一样,我们虽然羡慕“别人家得单位”每逢法定节假日慰问品总能大包小包得,却“儿不嫌母丑”,因为“锅里有了碗里才会有”,就想知道同一个部门为什么会出现差额?到底是还没有吃准“正常福利”得定义,担心被贴上“乱发福利”得标签,还是慰问品经费被挪用了?节日慰问显担当,节日慰问见作风。对于慰问额度严重“不达标”得单位,期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确保职工正常福利仅有“不超过”还不够,还需“不低于”托底。相对于“不超过”,白纸黑字明确“不低于”额度,更能确保职工正常福利!(李长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