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为何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就不视同销售 ...
一:.先上一下我制作的一个视同销售的图
.二: 解释下
1.增值税是流转税,理解上采用链条税之说,上游销项就是下游进项(硬币的两个方面)。
2.当增值税的链条在哪个环节断开了,在此环节就需要将相关增值税予以确认。比如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此意思就是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在营业税项目中了。在此环节增值税链条断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进入了营业税范围了。此处就需要视同销售。你会问,那购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为什么就不需要视同呢?此问题是购买的用于营业税项目增值税的隐含增值未体现,不符合增值税增值是的含义,此处只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就可以,进项税额转出在此处的意思就是你下一个环节是营业税项目了,收不到你增值税了,所以你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就是买回来之后,先不知道是否用于营业税项目先抵扣了,后期真实发生时用于营业税项目的话,也是需要转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