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4日本人在携程旅游四川绵阳红星楼实体门店,通过店里的工作人员刘xx,购买了4月12日成都出发到新西兰的奥克兰和4月26日奥克兰到成都往返机票,当时并通过手机微信支付了5980元的全部费用。刘xx也给了我往返机票的全部信息。
当4月26日从奥克兰机场返回的时候,被机场告知我没有回程机票的信息、我当时立即致电帮我购买机票携程工作人员刘XX,刘告知是因为携程系统故障造成机票遗漏,让我即刻就在机场购买返程机票,待回国以后我们携程负责报销。5月初回国以后本人到当初购买机票的门店处理这个事情时候,发现携程旅游的店铺已经人去楼空(目前换成去哪儿的门店),我又继续致电当初给我办理携程的刘XX.她就以各种理由推脱,说是当初是工作上的失误,她现在已经不在携程让我去找携程总公司。
无奈之下,我找到携程四川分公司负责人赖XX,开始他们的态度还是不错,“你放心只要是在我们携程买的,我们一定会赔付你的”,又让我写上各种情况说明盖上手印给我赔付,后面就各种理由拖延,“说刘XX不接她的电话无法确认,只要她确认有这个事情我们立即赔付”。后面又让我帮助说服在携程帮助我购买机票的工作人员刘XX出面来确定这件事,只要刘X出面认定他们立即赔付,还让我准备身份信息。
7月25日携程派了他们公司质规部的余XX到绵阳和我以及携程帮助我购买机票的员工刘XX。三方一起共同确认这个事情。7月25日中午2;30三人来到绵阳绿意茶楼,刘xx给携程余XX成述了当时在门店给我办理购买机票和后面答应善后事实情况。余XX拿出事先打印好的文件让刘XX 签字。当刘XX看到文件里面说,“对我的购机票行为是刘xx自己的私人行为时”,刘xx就拒绝签字。携程余XX说他不签这个字携程就无法给我赔付。(有视频证据)
真不知道携程是什么样一个逻辑推理,我们消费者在你携程实体店购买机票是出于对携程的信任,作为消费者在你们携程门市买的票就应该享有应有的权益。携程在处理这个事情上这样的极其不负责,多次出尔反尔,把自己管理上是错误损失想方设法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没有想到携程管理这样的混乱,这样的不讲信誉。你们这样赚钱良心不痛吗!三个月来本人为去处理这个事多次反复和携程工作人员交涉,身心疲惫
@临兵斗者2018 2018-07-26 16:27:38
直接起诉吧,肯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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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现在真是太垃圾
我是一直用携程,应该很少有这样的失误!
我怀疑这个帮你订票的人问题,携程既然知道,就会帮你尽快处理的,只是可能找不到对的人,直接找携程总部投诉
从红黄蓝事件看出携程跟长生制药都不差多。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出重手治理。这些企业就不应该继续在中国市场出现。
换成我直接报警,什么强盗逻辑,如果我到银行存钱,办理的人员没有把钱存进去然后人消失了,是不是我只有找这个经办人才可以,他妈的直接躺他们公司去,雇一个无业人员,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