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4月,中国有690个市地级市、县级市和1420个县包括自治县。
的划由省级、地级、县级、乡级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省级: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合计34个省级。
地级: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
县级:977个市辖区、1303个县、393个县级市、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4个。
乡级:8562个街道、20988个镇、8102个乡、966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1个县辖区,合计38773个。
县的历史沿革:
“县”制是秦统一中国后在全国推行的,而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县”名,却产生于古代晋国。“县”,在未作地方行政单位之前,与“悬”为同一个字。即悬挂、联系的意思。西周时期,周王的食邑叫王畿或国畿,畿内的土地与周王紧紧“联系”在一起。
秦朝时期,郡管县;汉朝时期,郡、国管县。汉朝以后,各个时期、各个地方或同一辖域因划制度的不同,郡、府、州或军、监、厅所辖。
国民时期,之初为道所辖;之后撤道制,直接隶属于省特别;之后改隶属于行政督察区、直辖市或特别。1949年以后,随着行政督察区名称的变更,隶属于专区行政督察专区、地区或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