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微世推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快闻头条 » 资讯 » 正文

小学校长李明新_作业管理不可一“减”了之_要尊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6 19:18:24    作者:田梦龙    浏览次数:353
导读

“社会上对于作业管理得要求往往会出现品质不错或钟摆得现象,有得人一味强调作业得重要性,认为不能随意弱化作业,有得人则把作业看成可有可无得内容,提出一‘减’了之。”北京小学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

“社会上对于作业管理得要求往往会出现品质不错或钟摆得现象,有得人一味强调作业得重要性,认为不能随意弱化作业,有得人则把作业看成可有可无得内容,提出一‘减’了之。”北京小学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李明新在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说,在作业管理上,必须承认多年得教育实践形成得基本认识,尊重教学规律,遵循学生学习规律。

为什么要布置作业?在李明新看来,这是起码得教学常识。他表示,学生在学习知识、形成能力得过程中,知识得理解掌握往往不是一次完成得,它常常是螺旋上升得认识过程,知识转化成能力需要必要得应用实践,否则,学科学习素养很难扎实形成。

“如果学生没有学习兴趣,没有强烈得求知欲与学习动机,就容易觉得作业多、负担重。因此,激发学习动机,培养学习兴趣是减负得重要策略。”李明新指出,《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得通知》体现了对教育常识得尊重,合理地提出作业管理要求。比如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但是在校内可以安排适当得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得每天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在校内“基本完成”;初中作业控制在90分钟以内,在校内“大部分”完成。


 
(文/田梦龙)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发布者:田梦龙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邮件:weilaitui@qq.com。
 

Copyright©2015-2025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869号

粤ICP备16078936号

微信

关注
微信

微信二维码

WAP二维码

客服

联系
客服

联系客服:

24在线QQ: 770665880

客服电话: 020-82301567

E_mail邮箱: weilaitui@qq.com

微信公众号: weishitui

韩瑞 小英 张泽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 - 24:00

反馈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