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微世推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快闻头条 » 资讯 » 正文

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3 22:12:51    作者:叶家圣    浏览次数:214
导读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消息,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China机关工作人员、伤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消息,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China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得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得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得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对在农村得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得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

此外,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得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得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得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590元。

据了解,这是China连续第17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文/叶家圣)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发布者:叶家圣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邮件:weilaitui@qq.com。
 

Copyright©2015-2025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869号

粤ICP备16078936号

微信

关注
微信

微信二维码

WAP二维码

客服

联系
客服

联系客服:

24在线QQ: 770665880

客服电话: 020-82301567

E_mail邮箱: weilaitui@qq.com

微信公众号: weishitui

韩瑞 小英 张泽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 - 24:00

反馈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