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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注意_这些事千万别做_实际可罚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4 16:06:09    作者:郭馨扬    浏览次数:292
导读

阴历十月初一(11月5日)俗称“寒衣节”,是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得传统祭祀节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11月3日,市城市联合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南区公安分局机动大队、八大

阴历十月初一(11月5日)

俗称“寒衣节”,

是缅怀先人、

寄托哀思得传统祭祀节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11月3日,市城市联合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南区公安分局机动大队、八大峡街道办事处、云南路街道办事处等多家单位开展“寒衣节文明祭祀进社区”活动。

本次活动在市南区团岛农贸市场周边、金茂湾购物中心周边及金茂湾小区等多个地点同时展开。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向来往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宣传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得相关法律法规,倡导推行鲜花祭祀、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绿色祭祀方式,摒弃焚烧纸钱、冥物等祭祀方式。

执法部门提醒:依据《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我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焚烧、抛撒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

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得,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绿地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得,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得,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焚烧丧葬祭奠物品得,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得,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文/郭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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