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致信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代表中方向《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保存方新西兰正式提出申请加入DEPA。
DEPA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于2020年6月12日线上签署,是旨在加强三国间数字贸易合作并建立相关规范得数字贸易协定。
该协定以电子商务便利化、数据转移自由化、个人信息安全化为主要内容,并就加强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得合作进行了规定。
DEPA包括16个模块:商业和贸易便利化、数字产品及相关问题得处理、数据问题、数字身份、新兴趋势和技术、创新与数字经济、中小企业合作、数字包容等。其中:
商业和贸易便利化:涉及无纸化贸易、电子发票、电子支付等
数据问题:涉及个人信息保护、通过电子手段进行得跨境数据流动、计算机设施得位置等
新兴趋势和技术:涉及金融技术合作、人工智能、采购、竞争政策合作
华夏为何要加入DEPA?
商务部表示,申请加入DEPA,符合华夏进一步深化国内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得方向,有助于华夏在新发展格局下与各成员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所副主任杜国臣表示,DEPA确实是一个比较新得协定,尽管它得体量规模较小,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个经济体量较小得China提出,但是它有一个非常重要得特点,即它代表了一个趋势——在现有贸易和投资协定之外,单独提出关于数字经济得协定,这是全球第壹个关于数字经济得重要规则安排。
他认为,当下无论是投资还是贸易,都越来越多地以数字化形式呈现。据美国布鲁金斯学会测算,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对全球GDP增长得推动作用已超过贸易和投资。所以,数字领域国与国之间规则安排得重要性就愈加凸显。由此产生得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本地化存储、数字安全、隐私、反垄断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规则和标准来协调。所以,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在当前全球和区域经济规则安排,以及治理体系中越来越重要。
杜国臣认为,全球数字经济规则制定存在两种趋势:一种是数字经济得单独规则安排,例如DEPA;另一种是RCEP、美墨加协定、CPTPP等(区域安排)中,包含有电子商务、数据跨境流动、本地存储等方面得相关章节。当下华夏申请加入DEPA,可以看出华夏参与治理得决心很清晰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