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燕
经过一个月得调查和论证,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轨道大队对杭州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是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护航亚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提升专项行动”以来,针对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安全行为开出得首张行政处罚单。
10月13日,执法队员在杭州地铁4号线复兴路站检查时发现,C出入口侧面以及紧急疏散通道(B、C出入口之间)侧面与正面转角处(设备区通风井)存在外立面石材破损和脱落情况。
执法队员制作现场笔录,开始着手调查。
现场询问地铁工作人员,其表示这是前段时间施工单位进行挖掘机操作时破坏得。
执法队员查明,杭州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七八月在复兴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电力移位工程施工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车站设施损坏。
运营单位曾多次与施工方商讨恢复事宜,一直没有落实。
11月4日,执法人员向施工方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恢复被破坏设施。
施工方表示,会按照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整改。
杭州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到轨道大队进行处理。
因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壹项“损坏隧道、轨道、路基、高架、车站、通风亭、冷却塔、变电站、管线、护栏护网等设施得行为”,鉴于当事企业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在整改期内能够对被损坏设施进行恢复,轨道大队依法对杭州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得行政处罚。
感谢为来自互联网作品,未经许可,禁止感谢、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感谢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人得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