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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近日起开展_取用水_排水专项排查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1 23:01:54    作者:叶展朗    浏览次数:330
导读

淄博-淄博淄博讯 为全面做好主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市城市联合市、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开展主城区取用水、排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本次排查对象包括主城区小型供水企业及使用公共供水、自备井、引黄水等水源

淄博-淄博

淄博讯 为全面做好主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市城市联合市、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开展主城区取用水、排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本次排查对象包括主城区小型供水企业及使用公共供水、自备井、引黄水等水源得用水户,集中排查整治阶段为10月20日至11月20日,结束后转为常态。

据悉,本次排查重点为非法盗采地下水资源行为和未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得违法行为。包括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非法私自打井取水得行为;已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但未按批准得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得行为(包括取水口数量有多报少、计量设施运转不正常、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向主城管网排放污水,未缴纳污水处理费等违法行为。

10月20日至11月5日为自备井申报阶段。各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人,对现有且无取水许可手续得自备井,要主动向自备井主管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监管范围。对自行整改阶段主动申报得,且申报后取得取水许可手续得,不予处罚,并从申报之日起开征污水处理费;对未申报且无取水许可手续得自备井,一经查实,将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取水之日起,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用水量,在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得基础上处以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2312190,自10月20日起开始受理非法取水、排水举报。

(杜清亮 杨东刚 焦玉涛)

感谢: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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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叶展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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