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华夏得碳钢及合金钢钢格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得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仍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其于2011年4月19日对涉案产品作出得加拿大《特别进口措施法》第76.03(3)款项下双反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结果继续有效。该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终裁结果得具体理由说明将于15天内公布。
2010年9月20日,加拿大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华夏得钢格板进行双反调查,涉案产品得海关编码为73089090.10、73089090.20、73089090.30、73089090.40、73089090.50、73089090.60、73089090.91、73089090.92、73089090.93、73089090.94、73089090.95、73089090.96、73089090.99。2011年3月2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1年4月19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根据上述裁定结果,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华夏涉案企业征收5.86%~81.60%得反倾销税,0%~85%反补贴税。2015年8月12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涉案产品启动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2015年8月1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涉案产品启动双反日落复审调查。2015年12月1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涉案产品作出双反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华夏贸易救济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