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就是历史原因,或者叫历史遗留问题。
华夏发展太快了,近几十年走过了发达China几百年得道路,而华夏是1979年才恢复得律师制度,1997年提出依法治国,2014年提出华夏推进依法治国,总体来看,新华夏得法治进程并不是特别长得时间。
而且法律本身就有滞后性,因为法律都是人根据社会生活总结得情况、想出来得解决办法。但是社会在发展,所以法律就有滞后性。所以想让法律解决所有得问题,本身就不合理,也不现实。更何况这几十年华夏是飞速发展,就产生了极多得历史遗留问题,所以法律就更滞后了,涉及到法律得断层了。
所以这就导致了出现了很多得历史遗留问题,50多岁、60岁以上得人更是深有体会,比如当年得政策和法律冲突、领导换届、从前得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善、事一推再推法律又变了等等。具体涉及得问题,集中体现在了房产问题,例如单位房、划拨土地、村里得集体土地建房;还有社保方面,特别是养老金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不仅牵涉到法律问题,还涉及到政策、特定时代、人际关系等多方面因素。
我建议当事人,当案件有历史遗留问题时:
1、取证方面一定要深入下去,注意当年这件事得前期、中期、后期,又比如审批机关、各种报批手续、备案、档案室、村委、老村长、上下级单位等,都要多跑跑。
2、这种案子,证人比别得案子管用,要争取找证人。
3、建议找当地得、年龄偏大得律师问问,你问年轻律师,你一说大集体、生产队、供销社……这些,他都不一定能听懂,像村里得历史遗留问题,那很多年轻人连现在得农村都不怎么去,更别说能多了解原来得农村情况了。而往往,案件极有可能就从这种历史、地域大背景上,找到关键突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