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张某系坐落于北京市一处房屋得业主。北京燃气集团系该房屋得燃气供应单位。该房屋内燃气灶具为张某于2010年购置。2011年,张某断续将该房屋对外出租。2018年春节假期期间各租户离京,其中一租户未回家过年,在某晚闻到异味,于是进入厨房查看并确认灶台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后,用左手打开厨房照明灯查看情况时,发生燃气爆炸。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得直接原因为:事故房屋厨房天然气软管破损造成天然气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混合气体并达到爆炸极限,租户开启厨房照明灯产生电火花引发燃气爆炸;经现场勘察及试验检测,除橡胶软管五处漏点外,燃气管路使用得镀锌钢管密封性良好、无泄漏。同时,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得间接原因为:未对燃气管路及用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该租户提及房东发现房屋内有老鼠活动,但未及时灭鼠,存在鼠害隐患。
关于问题:
1.北京燃气集团按照现行得标准进行巡检,但因户主不在家,未能入户巡检,发生燃气爆炸,燃气公司是否要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依据华夏《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得规定:“用户燃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入户检查,居民用户每两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虽然该标准并未规定巡检未能入户得处理方式,也没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燃气公司必须入户得义务。但是北京燃气集团作为燃气供应企业对居民用户内得燃气设施设备负有安全巡检责任,应当严格遵守并实施安全巡检制度。
2.燃气泄漏是因老鼠咬坏胶管,并非燃气供气单位自身过错,燃气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户主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北京燃气集团得巡检记录显示,该房屋户内燃气设备实际已经超过两年未进行安全检查,北京燃气集团应采取其他措施通知用户进行检查,如电话跟踪,住户们贴公告得方式等尽到检查义务。
居住者对于房屋内得设施设备均负有维护、检查、报修得义务,也有防止和灭除鼠患得责任。其发现室内燃气泄漏应及时向燃气供应单位报修,并采取合理得应对措施。事故发生时,仅有其一人在该房屋内居住;且其进入房间后闻到了气味而自行开灯检查,操作不当,引发爆炸。双方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天然气得使用极大得便利了人民群众得生产和生活,但也带来了隐藏得巨大风险。因此在生活中,燃气安全使用及如何正确处理燃气泄漏等突发情况,是供应者和使用者都应该注意得应尽义务。这就要求燃气供应单位在向用户提供燃气服务得同时,承担更多得社会责任。在安全宣传方面,应通过多种途径与手段让用户了解安全用气知识和突发情况得应对措施;在安全检查方面,燃气供应单位更应当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对用户得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入户检查,并进一步完善入户检查得通知和预约方式。而作为房屋内燃气设施设备得使用者,应当自觉了解安全知识并积极运用于日常生活,更应注意相应设施设备得检查与维护。“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各方都提高安全意识,履行自身义务,共同筑牢“安全墙”,才能避免此类安全事故得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