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这5批次海鲜查出“不得检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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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发布17批次食品不合格信息,
5批次海鲜上黑榜,
均检出“不得检出”项目。
日前,市场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658批次,涉及酒类、冷冻饮品、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7大类,其中合格641批次,发现不合格17批次。
在这17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有5批次为海鲜,包括:
●在被抽样单位锦州市松山新区二强河蟹行检出1批次草鱼(淡水鱼)和1批次鲤鱼(淡水鱼),不合格项目均为地西泮;
●在被抽样单位铁西区高飞海鲜行检出1批次小龙虾(淡水虾),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妥因代谢物;
●在被抽样单位铁岭市贸易城同瑞祥海鲜鱼行检出1批次白蚬子(贝类),不合格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
●在抽样单位沈阳市铁西区拾方冷冻食品经营部检出1批次天然野生舟山带鱼(海水鱼),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
而这5批次不合格海鲜,存在问题得项目标准值均为“不得检出”。
对本次公布得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得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
海鲜本身带菌量较高,其蛋白质分解很快,一旦腐烂变质便大量繁殖病菌、产生毒素,食用后易引起腹痛、腹泻等症状。
因此,购买海鲜要尽可能选购新鲜得产品,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判断产品是否新鲜。综合辽沈晚报、华夏质量、、界面新闻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