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
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亮剑百日会战中
洛阳交警在全市范围积极开展
劝导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行动
随手一拍、打眼一看
大家都戴起了头盔
劝导成效显而易见
然而有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不仅不听劝阻
还拒不配合交警执法、辱骂交警
2021年12月3日,洛阳市伊川县。9时50分许,交警在人民大街与杜康大道交叉口执勤时,发现闫某某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在劝导过程中, 闫某某不听劝阻并出言辱骂执勤人员。蕞终,闫某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2021年12月1日,洛阳市宜阳县。16时,交警在城关镇红旗路大张购物广场十字路口执勤时,发现张某某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在劝导过程中,张某某不听劝阻并辱骂执勤人员。蕞终,张某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执法,是为大家安全保驾护航。交警执法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洛阳交警将持续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违法行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得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得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
洛阳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