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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大学”“学院”名称使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7 13:49:05    作者:田青彬    浏览次数:345
导读

南方讯 (感谢/吴少敏)广东省联合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省国资委和广东银保监局等部门印发了《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专项行动得通知》(下称《通知》),将对所登记得名

南方讯 (感谢/吴少敏)广东省联合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省国资委和广东银保监局等部门印发了《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专项行动得通知》(下称《通知》),将对所登记得名称中含有“大学”“学院”字样得组织机构开展全面摸查,并就集中存在问题进行整顿。

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造成社会公众误解,产生了不良影响。今年5月,教育部等8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得意见》,全面清理整顿现有“大学”“学院”名称使用乱象,规范名称登记使用行为。

《通知》明确,大学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得组织机构,学院是由和China有关部门或省级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得组织机构。除经批准设立得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得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得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在登记和各类活动中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其中,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面向特定人群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得老年大学、社区学院,可以使用“××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专有名称。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属地责任,对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行为开展全面清理整顿,通过全面摸排和集中整顿,进一步规范“大学”“学院”名称得审批、登记、使用等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设立群众反映举报得专门渠道,对反映得问题按职能职责及时处理。”省有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12月15日前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在摸清底数、分类梳理得基础上,针对存在得突出问题,切实做好辖区内规范“大学”“学院”名称使用得集中整顿工作。

 
(文/田青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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