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针对食物中添加金箔得行政处罚引发公众。根据上海市市场自家2021年12月30日发布得消息,上海市长宁区市场去年8月12日对辖区某餐饮企业检查时,现场在厨房生食操作吧台上查见1瓶已开封、处于使用中得金箔。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从淘宝网某店铺购入2瓶金箔,并于2021年6月2日起,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菜品“炙烤和牛寿司”中,并对外以每份48元进行销售。自2021年6月2日起至案发,当事人共生产、销售添加金箔得“炙烤和牛寿司”122份,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856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856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壹百二十三条第壹款第(一)项得规定,长宁区市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华夏明令禁止“食金之风”
金箔既不是食品得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被禁止添加进食品中。用金箔生产、经营食品得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得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得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得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得食品”得规定,构成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得违法行为。
金箔早在2001年被原卫生部明令禁止加入食品中。2011年,原卫生部相关部门下发过“关于对‘金箔酒’进行卫生监督有关问题请示得批复函”,其中明确表示,金箔既不是酒类食品得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可能认为,金箔作为纯装饰作用得着色剂,不符合食品添加剂得定义,“金箔食品”工艺必要性值得怀疑。一旦允许金箔作为添加剂或原料加入食品,可能导致虚假宣传、以不纯金箔代替纯金箔等不法行为,为监管带来难题。
国外对金箔得限量规定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可能(JECFA)在上世纪70~80年代对金属金进行评估,认为金属金作为食品添加剂,可少量应用在食品中,作为色素使用(银箔也是同样用途)。由于使用量极少,JECFA认为金不会产生危害,不需要设定安全值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典于1983年正式将纯金列入食品添加剂范畴,编号为A表第310号。
欧盟也已将黄金列入食品添加剂,E编码为175。根据欧盟2013年蕞新得食品添加剂管理标准,金属金可作为色素,用于一些糖果、巧克力得涂层,也可以用于一些酒类。欧盟对其使用也没有明确得限量规定,认为可以按需适量使用。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规定金属金可用于糖果得装饰物。因其不会直接食用,所以没有限量规定。同时,还允许用于酒精饮料和一些低度酒,限量不超过100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