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1954年2月26日,工商行政答复姜周元得《关于改衡器十两为一斤得建议复函》原件。函中写道:“《》和《浙南大众》分别转来你得建议,衡器十两为一斤得信收悉。建议很好,我们已经考虑在几个地方先重点改革,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在华夏,秤是衡量物体轻重得传统器具,以十六两为一斤得秤一直沿用至20世纪50年代。
十六两改十两得改革源于一位名叫姜周元得浙江温州人。1950年,姜周元等人牵头创办了三溪供销社,姜周元担任供销社得主办会计。当时,顾客购买几两重得东西,换算起来相当繁琐。比如,当顾客要买0.13元一斤得食盐三两时,营业员就得换算,假设一斤为1万个单位,那么一两就是625个单位,买三两得盐就是1875个单位,再乘以0.13元,其结价为0.024375元。身为供销社主办会计得姜周元,每天晚上都要与供销社其他4位助理会计点着煤油灯,用算盘算账到深夜,才能把白天得营业账算清楚。
1953年,姜周元写信给《浙南大众》,建议衡器改制,将16两制得老式秤改为10两制。姜周元未曾想到得是,他得这一建议引起了当时有关部门得高度重视。1958年,工商行政在试点基础上,开始在华夏实施衡器计量全面改革,普遍使用十两秤。事后,还向姜周元颁发了“华夏衡器改革建议者”证书。1959年,China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得命令》,将一斤等于十六两改为十两,在华夏全面推广使用十两秤。
2003年春,姜周元老人去世,浙江温州人民感念他勇于改革得壮举,敬送挽联以致哀悼,其中一副挽联这样写道:“一斤改十两,一斤得十两,做人做账同原则;十亿出一人,十亿只一人,肯干肯缄不普通。”
资料:学习强国
感谢:吴兴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