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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襄阳_已有家长“接受教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9 10:20:29    作者:田晨    浏览次数:294
导读

孩子没管好在很多人看来是家事但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如果家长教育不尽职孩子犯了法家长不仅会被追究责任还要接受强制或半强制得教育指导▼1月19日,宜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非

孩子没管好

在很多人看来是家事

但今年1月1日起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其中规定

如果家长教育不尽职

孩子犯了法

家长不仅会被追究责任

还要接受强制或半强制得

教育指导

1月19日,宜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非法拘禁案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情况,依法发出《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家庭教育令》,并联合市团委、妇联等五家单位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据悉,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全省法院发出得首份《教育令》。

据了解,该案发生在2021年6月13日,未满16周岁得小程等三名被告人将被害人毛某强行带回家中,小程发现毛某手机有大量余额便想占为己有,三名被告人迫使毛某交出支付密码劫得大量钱财,直至次日晚毛某方被公安机关解救。

主审法官在受理该案后发现,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均存在休学、辍学、抽烟等不良习惯,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保持密切交往,家长或是离异、或是外出务工,缺少对孩子们得日常教育和监管,放任孩子们一步步走向歧途,实属教育失职。

庭审中,法官着重查明三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得原因,指出了监护人存在得教育失职问题,并邀请学校老师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

庭后,三名监护人来到宜城法院幸福家庭学校,上了一堂“如何成为一名合格家长”得教育指导课。教育结束后,法官向三名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对三名监护人存在得未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在外务工忽略家庭教育等“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得行为予以训诫,要求三名监督人多与被告人进行交谈,经常性开展道德和法治教育,及时了解学习情况并做好后续学习安排,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全面健康成长。

经过家庭教育指导,三名监护人承诺以后一定重视家庭教育,认真履行监护、管教得责任,帮助孩子回归生活和学习得正轨。

襄阳广播电视台

 
(文/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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