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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廖某等6人团伙,在北流QQ诈骗12万多元,被公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05:27:18    浏览次数:337
导读

宾阳检察 日前,宾阳县重拳出击,依法对一由6人组成的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起公诉。资料案例:南宁警方抓获多名宾阳籍诈骗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廖某高、廖某鹏、廖某安、覃某、覃某某、黄某某籍贯都是宾阳,分别在玉

宾阳检察 日前,宾阳县重拳出击,依法对一由6人组成的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资料案例:南宁警方抓获多名宾阳籍诈骗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廖某高、廖某鹏、廖某安、覃某、覃某某、黄某某籍贯都是宾阳,分别在玉林市玉州区及北流市作案,他们在网络上冒充被害人QQ好友的身份,以订购飞机票为由,请求被害人帮助支付票款,以此手段多次作案,共骗取7名被害人125000元。

案件经由公安机关提请公诉后,该院高度重视,选派业务骨干优先办理此案。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严格审查案卷,仔细梳理证据材料,认定被告人廖某高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廖某鹏、廖某安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且向同案人提供场所用于实施诈骗行为,数额巨大;

被告人覃某、覃某某、黄某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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