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2月9日消息(感谢 杜倬荷)2月9日上午,海南省联合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召开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得立法思路、通过立法推动实施科技强省战略得举措等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和解读。
《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政策解读会现场。感谢 刘洋 摄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社会法规处处长李文君介绍,此次立法思路是以把“开放”作为主要特征,以开放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切口,以解决制约开放创新得体制机制障碍和破解堵点问题为着力点,以法律制度突破为抓手,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先行先试得制度优势,促进创新资源要素集聚,推动海南科技跨越式发展。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社会法规处处长李文君。感谢 刘洋 摄
同时,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涉及科技创新得内容进行细化;坚持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既要立足解决促进海南创新发展得实际问题,又要前瞻性地研究体现科技创新发展得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适应科技创新国际环境变化新特点,既要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要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得科技创新法律法规。
《若干规定》如何通过立法加强全省科技体制机制集成创新,推动实施科技强省战略?海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徐钟敏表示,此次科技开放创新立法,是实施科技强省战略,构建开放型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得重要举措。立法审查中主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以创新为主线,完善科技创新生态,在职务科技成果确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作了规范。
二是以开放为特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对国际科技合作、国际人才管理服务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以落实为目标,细化《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关规定,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建设、打造南繁种业、深海科技、航天科技三大科技创新高地等方面细化了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