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全媒体讯 见习记者 谭海琪摄影报道:26日,市渔政支队前往珠海大万山岛附近水域,放生一个月前我市某大型酒店违法展览的两只绿海龟。
市渔政支队支队长刘和平在珠海大万山岛附近水域放生绿海龟。
市渔政支队此前接到群众举报,在我市某大型酒店的大堂内,存在利用水族箱违法展览海龟的行为。2017年12月28日,市渔政支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取证并最终确认被展览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绿海龟。随后,市渔政支队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将这两只绿海龟送至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并对涉案酒店处以3.6万余元的罚款。
26日,市渔政支队将这两只绿海龟从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出,并前往珠海进行放生。市渔政支队经过称重、测量、做标记等一系列操作之后,在珠海市渔政支队和珠海市武警边防支队的协助下,顺利地将两只绿海龟放归大海。市渔政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大万山岛附近水域不仅水质优良,而且少有渔船出没,更有利于绿海龟存活。
放生前,市渔政支队执法人员对绿海龟进行测量。
绿海龟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我国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寿命可达150年,39岁左右才能生育,因其长寿、温顺、美丽、稀缺等特点,颇受人们喜爱,却也因此遭到人类过度捕捞。近20多年来,该种群减少近9成,整个太平洋水域的绿海龟目前只有约2000只。
市渔政支队支队长刘和平透露,2月初,市渔政支队将在全市五区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所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未经许可均不得进行驯养、繁殖、利用、收购和捕杀等行为。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会对涉案动物进行没收,并处以涉案动物经济价值2至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移交至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丨俞嘉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