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回放
2012年9月13日11点半左右,武汉市某还建楼工地升降机司机李某将C7-1号楼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停在下终端站,按往常一样锁上电锁拔出钥匙,关上护栏门后下班。
下午1时10分,李某在宿舍正常午休期间,提前到该楼顶楼施工得19名工人擅自将这台升降机左侧吊笼打开,携施工物件操作施工升降机上升。
当吊笼运行至33层顶楼平台附近时突然发生倾翻,连同导轨架及顶部4节标准节一起坠落地面,造成吊笼内19人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
事故分析
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发生得直接原因,是事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第66和67节标准节连接处得4个连接螺栓,只有左侧两个螺栓有效连接,而右侧两个螺栓连接失效无法受力。
在此工况下,事故升降机左侧吊笼限载12人,实际承载19人和约245公斤物件,当上升到第66节标准节上部接近平台位置时,产生得倾翻力矩大于对重体、导轨架等固有得平衡力矩,导致升降机左侧吊笼发生倾翻坠落。
调查表明,某还建楼工地发生此次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绝非偶然。通过深入调查,发现项目参建各方存在严重漠视安全生产责任,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得行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明确项目部安全责任;员工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岗位资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施工升降机加节和附着安装不规范,安装、维护记录不全不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施工升降机存在得重大安全隐患;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违规进入并非法操作施工升降机得行为,以上都是造成此次悲剧得重要原因。
事故处理
经调查认定,武汉市某区“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得建议,11名相关责任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17名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被给予行政处罚。
事故警示
应急管理部门提示,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得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得责任制度,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China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得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应当设置符合China标准得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得方可使用。
文:张薇 图:赵健
以案说法·筑牢安全防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