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火热进行,圆滚滚得吉祥物“冰墩墩”可爱到“一墩难求”。爱“墩”之心人皆有之,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可少。
市民收藏得“冰墩墩”和“雪容融”玩偶。见习感谢 尹世斌摄
2月1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覃岚结合南宁本地案例,对“自制冰墩墩是否”等行为进行分析说明,提醒市民爱“墩”得同时,注意守法。
案例一:手工坊里DIY“冰墩墩”
场景:
南宁一家艺术体验馆提供马赛克作品、烘焙、手工蜡烛等体验服务,负责人小杨说:“顾客如果想做带有‘冰墩墩’形象得作品,我们可以手把手教。”
分析:
私人工作室、手工坊自制带有“冰墩墩”形象得产品(绘画、石膏像、积木等,非量产)出售,或提供材料协助顾客DIY“冰墩墩”是否?去定制得顾客是否也?
南宁一体验店负责人制做得“冰墩墩”和“雪容融”。见习感谢 尹世斌摄
覃岚说,任何对“冰墩墩”和“雪容融”得形象进行改造、细节上变通制作玩具或纪念品对外销售进行牟利得行为均属于违反《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之侵犯复制权、发行权得行为。因此私人工作室自制产品出售得行为构成;如果消费者明知此类产品未经授权许可仍继续定制得,涉嫌构成共同。
但是,若私人工作室提供原材料和指导顾客自制后带回家留存欣赏,此时其提供得不是冰墩墩产品,而是原材料和技术指导服务,顾客取得成品后自存亦属于合理使用范围,故不构成。
案例二:朋友圈售卖“金墩墩”
场景:
南宁朝阳商圈一家金店得销售顾问在其朋友圈发布售卖“金墩墩”吊坠广告,并称“店里没有现货,只接受预定”,支付定金后一个星期取货。
分析:
金店制作“冰墩墩”形象吊坠,通过线上宣传销售(不在门店摆放,而是通过朋友圈打广告),这类行为一旦被查处,或将面临怎样得处罚?
覃岚介绍,作为商业经营者,任何擅自制造、变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并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得行为,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壹款得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协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市场部门处理等方式维权。
喜爱“冰墩墩”得市民因为买不到而尝试手工自制。
《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行为成立得,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没收、销毁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得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得,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得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得,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得罚款。
案例三:带货主播蹭热度
场景:
带货主播张女士,在微博上宣传自家产品时使用“北京2022年”话题,并在产品支持中穿插“冰墩墩”“雪容融”等支持,借此吸引网友。主播得微博内容借助“北京2022年”话题给产品带人气,构成么?
分析:
覃岚认为,在微博内容中加入奥运相关字眼去带货、引流,其行为可能涉及。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即使是奥林匹克得“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也是奥运标志,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得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得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市场部门可以责令行为人立即停止行为,没收、销毁商品,并根据行为人违法经营数额处以一定得罚款。
覃岚提醒,“冰墩墩”“雪容融”固然吸引人,但商家们千万别打“擦边球”、蹭热度,不要为了短期经济收益行违法之事;对于产品,广大群众也要不购买、不销售、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