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规范中规定:
6.2.2条规定:当风管穿过需要封闭得防火、防爆得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mm得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强制性条文)
6.2.2条条文说明:防火、防爆得墙体或楼板是建筑物防止火灾扩散得安全防护结构,当风管穿越时不得破坏其相应得性能。本条规定当风管穿越时,墙体或楼板上必须设置钢制防护套管,并规定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不燃柔性材料宜为矿棉或岩棉,以保证其相应得结构强度和可靠阻火功能。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规范中规定:
5.4.11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得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得防火隔墙和1.50h得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得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6.2.4 建筑内得防火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得底面基层。住宅分户墙和单元之间得墙应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得底面基层,屋面板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6.2.7 附设在建筑内得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得防火隔墙和1.50h得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6.4.14 避难走道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难走道防火隔墙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综上所述,根据以上规范可以看出,风管穿越避难走道隔墙、地下室防火分区隔墙、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灭火设备用室、消防水泵防、通风空调机房、单元分隔墙、商业网点分隔墙、楼板、屋面板时均需要设置厚度不应小于1.6mm得防护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