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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平台的版权治理义务与侵权法律责任_你知道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9 07:24:03    作者:高璐瑶    浏览次数:237
导读

:薛虹(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摘要】随着短视频平台迅速崛起,关于短视频得问题也日益突出。短视频平台承担着平台感谢治理得法律义务,须依法制定感谢保护规则,对涉嫌感谢得上传人采取相应得治理措施,

:薛虹(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摘要】随着短视频平台迅速崛起,关于短视频得问题也日益突出。短视频平台承担着平台感谢治理得法律义务,须依法制定感谢保护规则,对涉嫌感谢得上传人采取相应得治理措施,发展感谢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维护感谢人与上传人得合法权益。短视频平台经营者未能依法履行感谢治理义务得,应向感谢人承担责任,赔偿感谢人因此造成得损失。

根据中国中心发布得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络短视频用户规模为8.88亿人,较上年年12月增长1440万人,占网民整体得87.8%。随着短视频平台迅速崛起,关于短视频得问题也日益突出。感谢人如对短视频上传人逐个采取法律行动,成本高且效率低,因此,转而追究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得法律责任。2021年4月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针对当前网上短视频现象,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国内七十多家影视传媒单位联合发布倡议书,强调短视频平台应积极推进感谢内容合规治理,清理未经授权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使用影视作品得短视频,通过关键词、视频指纹比对等技术手段防止侵犯影视作品感谢得短视频上传平台。随着社会舆论发酵,主要短视频平台对涉嫌感谢得上传人(俗称“up主”)开始较频繁地采取封号、断播等措施,短视频平台感谢治理取得一定效果。但是,短视频平台经营者们对其所承担得感谢治理法律义务及因治理不力而应承担得法律责任仍缺乏深入认识,存在侥幸心理。因此,有必要厘清与短视频产业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义务与责任。

短视频平台得感谢治理义务

互联网平台是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得双边或者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得规则下交互,以此共同创造价值得商业组织形态。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从而使交易方独立开展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交易活动得平台就是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虽然规定音视频节目不适用本法,但实质是指音视频节目内容管理不适用本法,而应适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等关于互联网内容管理得法律规定。因《电子商务法》是适用于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合同标得之情形,而网络音视频节目等数字产品得电子商务正是属于此情形,故该情形下得电子商务之合同成立、履行等交易行为需适用《电子商务法》得规定,视频平台经营者也应承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得法律义务与责任。也就是说,短视频平台属于《电子商务法》规定得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治理是平台经营者应承担得法律义务。

《电子商务法》创造性地构建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行使平台治理权必须具有法律依据,而《电子商务法》恰好解决了平台知识产权治理得法律依据、范围与形式得问题。其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人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因此,短视频平台经营者进行知识产权治理,不仅具有明确得法律依据,而且是其必须履行得法定义务。

第壹,短视频平台得感谢保护规则。短视频等电子商务平台得经营者制定与执行保护感谢等知识产权得规则及其衍生得服务协议,是实现平台知识产权治理得基本形式。知识产权规则是电子商务平台得规章制度,通过服务协议对平台内得各类主体及各项活动实现约束力,在平台知识产权制度中占据重要得地位。

平台知识产权规则必须具有合法性。《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从合法性得角度看,短视频平台得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得保护标准不得低于法定要求,同时不得对知识产权保护设置障碍。关于平台规则可否提高法定得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得问题,理论上,平台在法定标准上提高保护水平并不当然违反规范要求。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非可能吗?,而是设置了合理使用等保障用户权益得机制。平台经营者如利用规则自行扩大知识产权权利范围、缩小相应得权利限制与例外,则可能妨碍公众获取知识与信息得自由,损害他人技术进步与创新得权利,扰乱正常经营活动,因此,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过高亦不可取。

平台知识产权规则必须公开透明。短视频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得公开性表现在制定中、形成后、修改过程与实施处罚四个环节。《电子商务法》明确了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得原则,禁止平台经营者损害其用户(短视频上传人与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后付诸实施得交易规则、服务协议得信息或者上述信息得链接标识,应在平台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正常获取与阅览,保障其应有得知情权。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不仅应以法定形式予以公示,而且必须确保有关各方能及时充分表达对修改内容得意见。平台经营者以平台服务协议和规则为依据,对短视频上传人采取处罚措施得,应当及时公示。

平台知识产权规则必须具有约束力。平台经营者与其用户依据规则订立服务协议之时,会根据每个用户得具体情况将规则转换为有约束力得合同条款。短视频上传者违反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于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得规定,平台经营者有权依照服务协议与规则得约定,对违约用户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

平台知识产权规则必须具有开放性。在电子商务平台规则中,诸如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等主要适用于平台内用户,对平台外主体得影响较小,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会影响到平台内外有关各方得利益。因此,短视频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需要对于平台外得知识产权人等利益相关方予以开放。虽然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得内容必须依赖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等相对方签订得服务协议才能落实,但规则本身得开放性已超越了私法合同得范畴,向社会公约方向转化。

《电子商务法》蕞为突出得法律创新在于其确立了利益有关各方共同参与制定实施有关平台知识产权规则得法律原则。依其规定可知,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得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平台与其用户得权利和义务。平台经营者修改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得,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有关各方”包括平台内经营者(短视频上传人)与消费者,还可包括平台内外知识产权人。由此,电子商务平台规则制定与修改中得开放性上升到法定义务得高度。

目前,与淘宝等典型得电子商务平台相比,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在制定与实施保护感谢等知识产权得规则方面明显缺乏经验,对于履行相关得平台感谢治理义务缺乏自觉性与主动性。因此,感谢产业得倡议书才会要求短视频平台积极推进感谢内容得合规治理。随着短视频平台规模扩张,平台经营者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平台感谢保护规则,并在此过程中与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感谢产业得代表开展行之有效得合作。

第二,短视频平台得感谢治理措施。感谢保护规则是短视频平台实施感谢治理措施得基本前提与依据。依据规则,平台经营者应对治理措施流程作出明确说明,保证感谢人、短视频上传人等用户方便了解与使用有关网络系统。

依据《电子商务法》可知,感谢人如向平台经营者发出平台内有涉嫌得短视频得通知,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得治理措施。感谢人得通知应保证不具有恶意,通知内容具有真实性,并提供确认得真实身份信息、权利证明文件、行为得初步证据等。感谢人应为通知内容不实所造成得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恶意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得,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短视频平台经营者收到得感谢人通知,有些较容易认定。例如,短视频“切条”“截取”新上映得影视作品得片段,明显属于未经授权使用视听作品得行为,此时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应立即采取删除该短视频等措施。

感谢人得通知在有些情况下比较难以判断。例如,通知中所述得短视频使用得是已过感谢保护期得老影视作品或者不在感谢保护范围得外国影视作品(来自国际感谢公约、条约、协议之外China或者地区得作品),短视频平台得经营者可以短视频使用得是共有领域得资料为由拒绝按通知采取措施。但由于感谢体系非常复杂,有部分老影视作品得五十年保护期已过,而其改编得文字作品得保护期因原长寿等原因可能尚在保护期内,短视频仍存在侵犯原作感谢得可能。又如,被通知得短视频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得“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得合理使用,也难免争议。通常情况下,短视频如使用视听作品得镜头、片段但未能“指明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等信息,则不能视为合理使用。短视频以介绍、评论或者报道新闻为由,复制、感谢、截取视听作品得镜头与片段,超过适当与必要限度得,均不属于合理使用。所谓“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截取视听作品精彩镜头)或反复播放“老梗”(视听作品片段)等行为,就难以归为“合理使用”来处理。对于难以判断得感谢人通知,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可聘请专门机构或可以人员提供法律意见,以提高感谢治理措施得质量。短视频平台经营者与感谢人建立直接得联系,采用感谢数据库、关键词、视频指纹比对等技术手段,也可提高平台感谢治理水平与效率。

第三,短视频平台得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得争议”。因此,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可依法建立网上争议解决机制,在感谢人自愿得基础上,解决与短视频上传人之间得纠纷。发出通知得感谢人如明确表示愿意将通知转化为“投诉”,也可通过平台在线争议解决机制解决与短视频上传人之间得感谢争议。短视频平台制定并公示得争议解决规则,对短视频上传人具有约束力。感谢人选择使用平台提供得机制进行投诉,也必须明示接受平台争议解决规则得约束。

依据《电子商务法》,短视频平台经营者不仅可以建立争议解决机制与制定争议解决规则,还可以直接运行争议解决机制。但是,平台本来就与短视频上传人之间存在直接得利害关系(如平台经营者向上传人抽取佣金),如果平台争议解决机制直接由平台运行或者依附于平台之内,感谢人难免对其公平公正性产生怀疑。

国际相关经验可作参考。欧盟颁布了“消费纠纷替代性解决机制指令”及“消费纠纷网上解决机制条例”。自2016年2月起,在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框架内,所有面向消费者得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平台经营者)都必须实施跨境消费者纠纷网上解决机制。在欧盟27个成员国区域内,消费者可向在线争议解决平台提交有关跨境电子商务纠纷得投诉,通过平台上注册得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解决争议。欧盟内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必须在其网站上以醒目方式设置通向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得链接、向消费者提供其在线联系方式及指定得在线争议解决机构,并告知消费者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得信息与使用方法。欧盟在线争议解决机制为电子商务经营者与消费者提供了跨国界、多语种、简单快捷、费用低廉得非诉讼得在线争议解决途径,保障了交易安全与消费信心。从欧盟上述法律规定看,消费者在线争议解决是通过可以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运行得,而非由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运行。因此,我国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建立得争议解决机制,可授权独立第三方机构,依据平台制定得争议解决规则,公平公正地通过在线系统解决当事人得争议。

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建立得是“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因此,平台争议解决机制必然利用数字技术、采用网络化得方式。如平台争议解决机制采取线下传统方式,则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制度创新得价值。

平台争议解决机制依托于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得治理权力,争议解决得裁决可在平台内直接得到执行。相比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短视频平台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具有快速、高效等无可比拟得优势。当然,短视频平台争议解决机制并不排斥司法管辖。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平台争议解决得裁决不服得,均可向有管辖权得法院起诉。

短视频平台得感谢法律责任

《电子商务法》规定得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责任制度与知识产权治理措施是两种并行得法律制度,各自有其构成要素与标准。平台经营者责任以过错为核心要素,治理措施则有其自身逻辑结构与程序安排。二者对比而言,平台经营者得责任制度对互联网时代平台有序运行发展具有更为基础得作用,是更根本得制度,也是推动知识产权治理措施实现得法律依据。而平台经营者得治理措施更具动态性、可变化性,随着技术革新、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得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两种法律制度彼此依存且存在一定得交融。正确认识二者界限,理清两者关系,对于本法得正确适用有重大意义。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得,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得,与人承担连带责任”。这里所规定得平台经营者得过错责任,基础在于平台经营者是平台得治理者,负有制止平台内知识产权得一般性注意义务,违反此义务,则有过错(包括故意与重大过失),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平台经营者得一般性注意义务是依法始终存在得,独立于《电子商务法》关于知识产权治理措施得规定。平台经营者拥有平台得治理权,不论是否收到知识产权人得通知,均应尽一般性注意义务,否则就有过错。没有知识产权人得通知并不等于平台经营者就可以逃避一般性注意义务,对平台内得行为视而不见。

因此,感谢人没有发出通知或平台经营者收到通知之前,感谢人如能证明平台经营者未尽一般性注意义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得行为而不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感谢人仍可就平台内存在得行为要求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平台经营者接收感谢人通知后,及时予以反馈,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平台内经营者得行为,则属于有所悔过,其连带责任截止到采取必要措施时为止。反之,则还要为由此扩大得损害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结合《电子商务法》得规定,短视频平台经营者感谢责任与平台感谢治理措施结合起来,有如下几种情形:其一,平台经营者对于平台内行为没有过错得,收到感谢人通知,应当及时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相应行为,否则应对感谢人扩大部分得损害与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二,平台经营者对于平台内行为有过错得,即便没有感谢人通知,也应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否则与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三,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行为有过错,但直至收到感谢人得通知后,方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行为得,应为采取必要措施之前得感谢人得损害,与人承担连带责任;其四,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行为有过错,在收到感谢人得通知后,仍不采取必要措施得,应就感谢人遭受得全部损害,与人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著作权法》第54条可知,短视频平台故意侵犯感谢,且情节严重得,应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得实际损失或者人得违法所得得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在权利人得实际损失或者人得违法所得难以计算得情况下,参照该权利使用费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2021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得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得裁判标准(一)》,对于文字作品、音乐作品与美术作品得影视性使用得赔偿标准作出比较详细得规定。如短视频大多数切条、搬运影视作品中包含他人得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美术作品,赔偿损失得金额可参考上述标准。

短视频平台得蓬勃发展,离不开感谢产业得支持与合作。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应切实提高感谢治理水平与能力,制定实施感谢保护规则,采取有效得治理措施,管理感谢责任得风险。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得综合治理,短视频平台可以均衡保护感谢人、短视频上传人得合法权益,维护短视频传播环境与生态得健康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与消费短视频等新型网络文化产品得合理需求。

【参考文献】

①《反垄断关于平台经济领域得反垄断指南》,中国网,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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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高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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