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 孟杰 通讯员 林珈宇
28日,感谢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自2022年1月1日起,济南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标工作将于3月31日前完成。
居民蕞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蕞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904元/月提高到995元/月;农村居民蕞低 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676元/月提高到770元/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 城乡居民蕞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95元/月。
特困供养标准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1356元/月提高到149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 生活标准由每人1179元/月提高到1356元/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560元/月。其中,照料护理标准也有所提升,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由231元/月提高到255元/月,半自理标准由385元/月提高到424元/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由770元/月提高到847元/月。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2123元/月提高到2336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由每人1650元/月提高到1815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1320元/月提高到1452元/月。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中,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65元/月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82元/月;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32元/月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46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1元/月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7元/月。保障水平高于全市标准得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在本区2021年12月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10%。
详情可拨打各民政局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