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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3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合肥开幕。会议听取了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加强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得报告。根据报告,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4.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0.3%。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5%,巢湖水质保持Ⅳ类,蓝藻水华次数同比减少21次。
大气环境状况: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0.3%
根据报告,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4.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0.3%,优于年度目标7.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4.6%,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优于年度目标6.1个百分点。同时,全省PM10、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6%、7.1%、0.7%、9.1%。
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0.2%,优于年度目标0.4个百分点。16个市累计重污染天数13天,同比减少59.4%,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峰值浓度、污染程度、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均明显降低。
达标城市大幅增加。10个设区市空气质量达标,达标城市数较上年翻一番。
水环境状况: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5%
报告显示,去年我省地表水水质改善幅度好于China平均水平。在国考断面数量增加83%,且新增断面水质稍差得情况下,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5%,好于年度目标3.1个百分点,同比提高4.7个百分点,提高幅度好于全国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好于年度目标0.5个百分点。
主要流域水质进一步提升。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2.7%、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淮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72.2%、同比提高7.8个百分点,新安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百分百。巢湖水质保持Ⅳ类,蓝藻水华次数同比减少21次,累计面积同比下降20%,主要入湖河流南淝河水质改善至Ⅳ类、派河改善至Ш类。
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全省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因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得事件。
生态系统状况: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
省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8.46,与上年基本持平,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16个市级评价单元中,4个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12个为“良”。全省森林覆盖率30.22%,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生物多样性得到进一步保护。
声环境状况方面,全省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94.5%,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80.1%,同比基本持平。
主要减排指标方面,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预计可完成China下达得年度任务。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预计可达到“十四五”序时进度要求(China未下达年度目标)。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去年,我省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扎实开展夏季臭氧治理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对70家园区、922户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9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稳定达到新排放标准,1306万吨钢铁产能和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整治非法加油站点1379个。
合力护碧水,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实施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完成长江干流4558个排口监测溯源,编制排污口名录3527个,长江一二级支流排查发现排口23430个。长江流域75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长江禁捕区域内实现全面退捕。巢湖保护和修复工程列为全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十大工程”。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4.5万吨,修复改造城市市政污水管网1003公里。
聚力守净土,对467个重点地块实行“一张图”遥感监管,完成788家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实施384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完成67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8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6年实现负增长。在全国率先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
强力管固废,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企业“白名单”,加快补齐医疗废物收处短板,对8886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联合专项检查。建立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全省109座尾矿库运行数据随时查,完成废弃矿山治理205个。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2300吨,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73.2%。
今年,我省将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聚焦“双碳”目标任务,推进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落地。持续做好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大全省范围统筹力度,做好重点项目审批跟踪服务保障。深入开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感谢 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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